一、清除石材上污染的效果
它是指清除石塑UV板上的污染的能力。石塑UV板清除實際上就是一種施工,不可能沒有時間限制,因此,短時間觀察清洗效果就顯得不可少,可找與將要被清洗的石塑UV板污染一致的品種,或在將要清洗的面積的邊角先作小樣試驗,使用與將要大面積應用的方法清洗小樣,觀察清洗結果。
二、穩定性
作為一種可以在室內外使用的產品要適應一般常規的自然條件,穩定性是它使用的基本條件,適應范圍應在-40~60℃之間,可用少量產品置于燒杯中,放置烘箱和冰箱中,然后,使之恢復至室溫后觀察,其外觀與氣味應與未測之前大致一樣。
三、可操作性
它是施工的便利條件,部分清洗劑的使用條件過于苛刻,需要一定溫度、干燥度、通風條件、時間等,都給施工人員帶來不便。
四、可清除性
石塑UV板清洗劑清洗完畢后,應能用水清除或其他材料清洗干凈,且不留任何氣味和殘留物痕跡。
五、安全性
清洗劑的國家標準目前尚沒有制定出,但是可以參照國家十項《室內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》、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進行控制使用,或送檢測,施放苯、二甲苯;甲醛、二甲醛等后刺激性氣味,對人眼、鼻有灼熱、灼疼感覺,對皮膚有刺癢、灼疼、熱感,對黏膜、呼吸系統刺激的都應引起注意。有關行業部門應前瞻性地提前制定出清洗劑的安全性標準。
六、外觀
清洗劑的液體產品不應分層、沒有懸浮物或沉淀,同一種產品顏色應一致,在夏季或冬季應不變色;膠質、漿狀產品顏色要一致,手感要軟硬一致;噴撒型產品要有均勻的效果;粉狀產品不能結塊,形態細膩、均勻。
七、氣味
清洗劑(包括固體、氣體、液體)有無類似苯、丙酮、煤油、魚腥、辛辣、汽油、惡臭等刺激性氣味、使人窒息的感覺,這類氣味是否是國家明令禁止在人工操作時不允許使用的。當然,在石塑UV板清洗劑中完全沒有一點氣味也不現實,但在石塑UV板小樣試驗之后,這類氣味應當可以在短時間消除,且不能傳遞到其他物體上。這是判斷該產品本身是否有污染或形成新的污染源的關鍵。